一、项目编号: XRT-CG-2025-022
二、项目名称: 叶城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大节点交流活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甲560号B区102-B155 | 报价:985000(元) | 79.3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叶城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大节点交流活动)项目 | 叶城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大节点交流活动)项目 | 开展沪疆同心·共话新篇“上海援疆15周年成就宣讲与交流互鉴”活动,加强宝叶两地人员往来、文化交流、媒体交往、专业技能提升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满足甲方及采购文件所有服务需求条款 | 6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满足甲方及采购文件所有服务需求条款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兰,赵子莹,荣建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558.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旅游局
地 址:******旅游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陕西大厦23楼23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瑞丽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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