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一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5WHCGC08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一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次更正公告不涉及更正事项,仅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做公开答复。
更正日期:2025年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如下答复:
询问事项1:******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 请问:投标人获******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
回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询问事项2:******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荣誉须为政府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对此,我单位认为该限定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行业协会、学会作为行业内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的组织,在规范行业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开展行业评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依据行业标准和规范评选颁发的荣誉,同样能够客观反映投标人在专业能力、服务质量、行业认可度等方面的水平,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参考价值。 将荣誉颁发机构仅限定为政府部门,可能会排除部分在行业内表现优异、获得权威协会或学会认可的潜在投标人,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竞争的充分性,与招标投标活动所遵循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存在偏差,也不利于招标人选拔出综合实力更强的服务提供******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
回复: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不认可,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询问事项3:我司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在蚌埠设有分公司且分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在本项目的报价中,税率按分公司小规模纳税人税金1.19%报价,是否认可?
回复:不认可。
询问事项4:招标文件评分项******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能否得分?
回复:不认可。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中学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青年路6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五河县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井利(采购人)、周曼(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