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CG2025SF0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义安区五松城区盆花摆放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中“评审标准”做如下修改:
条款 | 原文 | 现修改为 |
二、主要机械 设备(10分) | 供应商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须满足盆花摆放项目的实际需要,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主要设备: ①供应商每具有一辆自有或租赁的洒水车(制式非改装)得3分;本项满分6分。 ②供应商每具有一辆自有或租赁的登高作业车得3分;本项满分3分。 ③供应商每具有一辆自有或租赁的打药车得0.5分,本项满分1分。 注:①自有设备需提供供应商设备购买发票及行驶证,租赁设备需同时提供供应商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设备购买发票及行驶证。②提供设备购买发票(租赁合同)、行驶证扫描件(包含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上传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③发票上单位名称须与响应单位名称一致。 | 供应商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须满足盆花摆放项目的实际需要,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主要设备: ①供应商每具有一辆自有或租赁的洒水车(制式非改装)得3分;本项满分6分。 ②供应商每具有一辆自有或租赁的登高作业车得3分;本项满分3分。 ③供应商每具有一辆自有或租赁的打药车的得0.5分,本项满分1分。 注:①自有设备需提供供应商设备购买发票及行驶证,租赁设备需同时提供供应商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设备购买发票及行驶证。②提供设备购买发票(租赁合同)、行驶证扫描件(包含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上传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③发票上单位名称须与响应单位名称一致。④打药车无需提供行驶证。 |
2.开标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市政建设管理处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滨湖置地广场北三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井路西段65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女士
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