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乌苏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01 | 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 采购需求名称: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采购需求数量:1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按照市委、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局负责实施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584.87万元。主要新建设集装箱堆场15210平方米,仓库15000平方米,集散分拨中心9350平方米及围墙、道路等附属设施。 需满足的要求: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1)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3名工作经验5年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2)业绩要求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类似业绩不得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 110.000000 | 2025年08月 | 资金来源为发攺委年初重大项目前期费预算资金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乌苏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