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失能半失能老年养护院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游仙区失能半失能老年养护院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6 其他第3条:3.因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报征、现场地质条件或其他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实施的,招标人可停止项目实施并解除合同,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承担投标人相关损失。
现更正为:3.因政策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实施的,招标人可停止项目实施并解除合同,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承担投标人相关损失。
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绵阳市游仙区社会福利院(绵阳市游仙区儿童福利院)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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