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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新城区食品抽验检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新城区食品抽验检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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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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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度新城区食品抽验检验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B-2025-0406

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城区食品抽验检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81,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采购包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包1(1180批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采购包2(1328批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包1(1180批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3)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4)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9)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

合同包2(采购包2(1328批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3)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4)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9)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9日 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下午 12:00:00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

1.各供应商应根据“ 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 ,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 ,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 ,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竞争性磋商会议过程以全流程线上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提出二次或多次报价的需求 ,供应商通过线上系统进行文字交流及报价,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视频或其他形式交流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实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万年路9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泰维智链中心一期 B 座2层2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经办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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