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安县马别河地瓜污水处理厂至下厂河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安县马别河地瓜污水处理厂至下厂河段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和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即日起公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鲁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