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紫阳县民歌汉剧研究中心紫阳民歌基础资料抢救与保护工程视频采录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9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RC-CG-******
项目名称:紫阳县民歌汉剧研究中心紫阳民歌基础资料抢救与保护工程视频采录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民歌汉剧研究中心紫阳民歌基础资料抢救与保护工程视频采录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紫阳民歌基础资料抢救与保护工程视频采录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2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民歌汉剧研究中心紫阳民歌基础资料抢救与保护工程视频采录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民歌汉剧研究中心紫阳民歌基础资料抢救与保护工程视频采录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5日至 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 08:3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邮箱获取(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花园沟村高新观岭C10号楼5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花园沟村高新观岭C10号楼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概况:为紫阳县民歌汉剧研究中心提供紫阳民歌基础资料抢救与保护工程视频采录服务。包含提供紫阳民歌基础资料抢救与保护工程视频采录工作期间的所有采录设备(摄影机、无人机、照相机、拍摄用灯光、室内室外录音、录音棚等硬件及辅助设备)租赁;为采访人员撰写个人口述史文字资料;拍摄录制劳务服务以及对所采录音视频资料的剪辑、包装、字幕、编码、整理、成片等工作。视频资料成片分辨率≥1920*1080像素,帧率≥25P,码率≥25Mbps;音频资料采样率44100Hz;
(2)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电话及邮箱)电子版发送至代理邮箱******,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通过邮箱方式发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民歌汉剧艺术研究中心
地址:紫阳县游客接待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府东一路四季长安小区29幢1单元2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明荣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4日
相关附件:
项目核准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