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批常用设备、器械及易损配件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HKJ-CG-******3-1-重1
二、项目名称:******医院一批常用设备、器械及易损配件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寨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12#102室
成交金额:贰拾叁万捌仟零陆拾元整(2380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ABS三层治疗车、呼吸气囊套装、无内胆血压袖套、血氧传感器、血氧主电缆等具体详见附件。 品牌:三德医疗、恩良、迈瑞、迈瑞、迈瑞等具体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各型号、成人/儿童、成人/儿童、512E、562A等具体详见附件。 数量:10台、30个、60个、50个、30个等具体详见附件。 单价:1000元、60元、130元、230元、210元等具体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彭红、杨振时、张新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785.4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38060.00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 。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红军大道2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主要标的信息》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