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黑龙江省肇东市派斯菲科单采血浆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肇东市派斯菲科单采血浆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北部新区移动公司北侧、盛丰商混东侧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