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国土绿化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新华村2组3号(仅用于办公和联络使用) | 2,836,000.00元 | 96.1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C****** 造林服务 | 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国土绿化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采伐清理、整地及栽植;2027年12月前完成全周期抚育管护。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光蓉、霍明、彭学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数计算。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0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本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编号:************1458;
******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129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南溪区国有林场
地址:******街道东风巷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4日
相关附件:
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国土绿化项目(N******************001)-文件集.zip******有限公司).pdf 附件: ******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