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关于三穗县台烈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的批复黔东南水函〔2024〕75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三穗县境内。 | ||||||||||||||
2.2 建设规模:新建输配水管道70509m(其中dn40(PE100 1.6MPa)管17092m、dn50(PE100 1.6MPa)管4313m、dn63(PE100 1.6MPa)管13693 m、dn75(PE100 1.6MPa)管2025m、dn90(PE100 1.6MPa)管4451m、dn110(PE100 1.25MPa)管4585m、dn125(PE100 1.25MPa)管7461m、dn140(PE100 1.25MPa)管2512m、dn160(PE100 1.25MPa)管5542m、dn180(PE100 1.6MPa)管11999m);新建泵站10座;新建泵站提水管6957m(其中dn50(PE100 1.6MPa)550m、DN60*6无缝钢管1563m、DN50(壁厚3.8mm)热镀锌钢管1810m、DN65(壁厚4mm)热镀锌钢管1201m、DN80(壁厚4mm)热镀锌钢管242m、DN100(壁厚4.5mm)热镀锌钢管1592m);新建闸阀井(1m*1m)255座,新建10m3蓄水池1座、30m3蓄水池1座、50m3蓄水池1座、200m3蓄水池1座、智慧水务自动控制及视频监控系统1项。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365 天。 | ||||||||||||||
2.5 标段划分:三穗县台烈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总承包(EPC) | ||||||||||||||
2.6 招标范围:勘察部分:按招标人要求的地质勘察任务,初勘、详勘、成果审查、项目周边建筑物支护方案设计及审查、施工现场配合及相关技术服务;设计部分:该项目涉及的相应设计任务、提供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部分: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含土建、安装、配套基础设施、水保、环保)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建设管理、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2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2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2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勘察费:按初设批复价下浮40%;设计费:按初设批复价下浮40%;施工费:工程施工及建设管理费按初设批复价下浮5%。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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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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