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 购 人: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莱阳市旌旗西路202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莱阳市龙门西路480号 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莱阳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项目编号:SDGP************0006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变更为: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接莉莉 联系方式:****** 发 布 人:******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8月4日 更正公告.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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