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S308东龙至山北段公路改建工程
二、招标编号:E************001
三、招标公告时间:2025年4月14日
四、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将投标人的业绩要求中的“涵洞工程”要求删除;将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业绩要求中的“涵洞工程”要求删除。
2、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10 其他义务”(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中增加k点内容:“k.如项目需要拆除波形护栏等交通沿线设施、旧路挖除铣刨材料,承包人需按发包人的要求把拆除的设施、材料送至指定的地点存放(存放地点距施工现场不超50公里),由发包人处置,所产生的拆除、装卸和运输费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报价中考虑上述风险。”。
3、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内容:“根据 《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5〕70号)文件要求,如项目投资总额超过财政厅审定的概(预)算10%以上(含10%),需进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评审,承包人和发包人按财政厅规定的流程和格式签订工程补充协议,发包人预留部分工程款项用于可能发生的财评扣减及支付审核费。”更改为:“根据 《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5〕70号)文件要求,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或企业组织实施,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且超过财政厅审定的项目支出预算、概(预)算或招标控制价10%以上(含10%)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评审。如需要进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评审,承包人需要和发包人按财政厅规定的流程和格式签订工程补充协议,发包人预留部分工程款项用于可能发生的财评扣减及支付审核费。”。
4、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中的第9点内容:“9.根据 《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5〕70号)文件要求,如项目投资总额超过财政厅审定的概(预)算10%及以上的,要进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评审,乙方同意和甲方按财政厅规定的流程和格式签订工程补充协议,乙方同意甲方预留部分工程款项用于可能发生的财评扣减及支付审核费。”更改为:“9.根据 《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5〕70号)文件要求,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或企业组织实施,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且超过财政厅审定的项目支出预算、概(预)算或招标控制价10%以上(含10%)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评审。如需要进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评审,承包人需要和发包人按财政厅规定的流程和格式签订工程补充协议,发包人预留部分工程款项用于可能发生的财评扣减及支付审核费。”。
5、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原为:“2025年04月14日 00:00 时至2025年04月21日 24:00 时”;现更改为:“2025年04月14日 00:00 时至2025年05月12日 24:00 时”。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5年5月7日09时30分”;现更改为:“2025年5月13日09时30分”。
其余事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北华街32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人:李工、郑工
电话:0771-******、******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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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