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剑阁县2025年元山镇、王河镇科技支撑项目(四情观测站建设及物联网杀虫灯)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前后表述不一致更正内容:
采购包1:需要更正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技术参数要求”第2条
更正为:2、非“▲”技术参数40条共6分,每有一条不满足或负偏离扣0.15分,扣完为止;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实施方案和服务方案”
更正为:
实施方案:主观
服务方案:主观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价格分”
更正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30分。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采购包2:需要更正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技术参数要求”
更正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全部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0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履约能力、项目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
更正为:
履约能力:主观
项目实施方案:主观
售后服务方案:主观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价格分”
更正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30分。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村局
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正街5号2栋17层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林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