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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长春镇洪江村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霞浦县长春镇洪江村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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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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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5-04-30 12: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5-20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5-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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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主干管DN400管道34米、DN300管道2938米、DN200管道1778米,接户支管DN160管道4500 米,165t/d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50t/d一体化污水处理站2座。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项目管理:协助委托人对本项目报建报批、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2)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当地主管部门技术审查要求。 (3)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工程质量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4)工******人民政府令第8号《宁德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设计单位应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和措施纳入工程设计内容中,预算编制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考虑建筑垃圾消(受)纳和运输费用,并纳入建设工程概(预)算。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 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监理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造价资格要求:营业执照(或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需含有与造价咨询相应的经营范围 或: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工程造价”登记并具备相应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 册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应是独立投标 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但应满 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项目管 理任务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②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 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 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④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执业 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若同一任务分拆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则应明确该项任务的牵头单位。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 不得超过 3 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条件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 人,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承担项目管理任务;②联合 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承担相同承包内容 6 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 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⑤联合体投标 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曾担任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 3.7 其他要求:根据闽建〔2017〕9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 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 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条件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承担项目管理任务;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 霞浦县长春镇镇直路6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小区一期2幢101,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3-******,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

    联系电话: ******00

******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人社局2层)

    联系电话:0593-******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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