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项目部管理人员 (11分) |
1、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类工程师(高级)证书的,计5分,最多计5分;具有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城乡环境清洁维护管理师(高级)证书或垃圾清扫、收集、运输项目经理(高级)证书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2分。 2、拟任本项目管理人员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工程师(中级)证书的计2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 (注:以上证书不重复计分,需提供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及管理成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4年10月-2025年03月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
现更正为:
项目部管理人员 (11分) |
1、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类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证书的,计5分,最多计5分;具有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城乡环境清洁维护管理师(中级及以上)证书或垃圾清扫、收集、运输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证书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2分。 2、拟任本项目管理人员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工程师(中级)证书的计2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 (注:以上证书不重复计分,需提供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及管理成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4年10月-2025年03月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