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2025 年度 CNG 供应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2025年度CNG************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用地总规模8.43亩,李旺镇、七营镇各新建压缩天然气供应站1座,设计规模四级站,设计压力25MPa,设计供气规模0.1万立方米/小时(约1万方/天),压缩天然气储存容积不大于0.45万立方米(气瓶车储存为主);次高压调压站设计压力1.6MPa (次高压), 设计供气规模0.1~0.5万立方米/小时;燃气系统配套设施服务区域常住人口2-3万人,约0.7万户。同时,完善县城城区中压管网,以及开展东城小区和育才南北小区合计2211户庭院中低压管网敷设。
2.2 建设地点:县城内、李旺镇、七营镇。
2.3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11月25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2025年度CNG供应工程)一标段:李旺镇CNG供应站及镇区中压管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2025年度CNG供应工程)二标段:七营镇CNG供应站及镇区中压管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2025年度CNG供应工程)三标段:县城城区及东城小区和育才小区(南区和北区)中低压管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GC2级)并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并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3 18:30至2025-07-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单位
******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建设局
地址: 海原县城区
联系人: 周卫国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公司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香榭林大厦702 室
联系人: 张琳、李洋
电话: 0951-******、******
2025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