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沈阳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
2.2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的相关要求,开展《沈阳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的编制等相关工作。
2.4 计划服务周期:三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对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相关政策解读及完成《沈阳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协助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法规、机制体制;对全市的项目清单进行评审,梳理沈阳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项目库并指导相关申报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的申报工作及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等技术咨询服务。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0,000.00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5.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4月3日09:00时-2025年4月10日16:00时
5.4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温馨提示:CA数字证书办理:按照有关规定,交易主体须办理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请投标人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登陆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 21 世纪大厦 B 座)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3递交网址: 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网上递交。
6.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9:00时;
6.5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7. 其他说明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7.3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及时获取澄清、补遗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 名:陈旭 姓 名:陈旭
单 ******服务中心单 ******服务中心
职务: 职 务:
职 称:- 职 称:-
10.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联系人:陈旭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续晓明、康艺潇
电 话:(024)******
传 真:(024)******
电子邮件:******
异议联系人:续晓明
异议联系人电话:******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