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兴洛湖公园一湖北侧广场地下部分渗漏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洛龙政采磋商(2025)0009号-1 | ******管理局兴洛湖公园一湖北侧广场地下部分渗漏治理项目 | ******.01 | ******.01 | 是 | ******.01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工期:30日历天
5.5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10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无在建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提交资料不合格者成交无效。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或公告页面。
3、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可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提出。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龙区采购评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