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 1 | 90万元人民币(3.15元/公斤) | 见申请理由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本次采购于2025年2月21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在公示期内,无供应商提出异议。开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日上午09:3******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共有******有限公司1家有效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做流标处理。
本次采购于2025年3月3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在公示期内,无供应商提出异议。开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 09:30,******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共有******有限公司1家有效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不足3,做流标处理。
鉴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已进行了2次投标,且采购文件已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且无供应商提出任何疑义。采购文件无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委员会文件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会议纪要: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规定,且本单位使用时间非常紧迫,经过2次投标也只有一家有效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库〔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规定,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时,可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照36号文规定进行公示。
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有限公司为服务单位。
七、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石子巷77号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家名称 | 工作单位 | 专业 | 职称 |
吕杰 | ******有限公司 | 正式专家 | |
黄国风 | ******有限公司 | 正式专家 | |
颜伟国 | ******集团 | 正式专家 | |
金佩静 | ******办公室 | 正式专家 | |
陈青苗 | ******有限公司 | 正式专家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内容附认证意见附件
论证意见附件:附件1
九、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文成县大峃镇鹤兴路301
联系人:周媛媛
联系方式:******
2、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温州))
******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057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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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pdf (1.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