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卢氏县范里镇新庄村产业发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LSGZ[2025]077-ZC052-1 | 卢氏县范里镇新庄村产业发展项目 | ******.62 | ******.62 | 是 | ******.62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2、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开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4、采购人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