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居环境整治项目******居住环境改善一期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 确定中标人 | 如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多个标段配置了相同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则按如下方式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作为中标人: ?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选择原则为: / 。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选择原则为: / 。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第四十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现更正为:
9.6 | 确定中标人 | 如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多个标段配置了相同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则按如下方式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作为中标人: ?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选择原则为: / 。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选择原则为: / 。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第四十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二、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人员配备 (12分) | 1、施工人员配备(4分)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设计人员配备(8分) (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得1分,具有建筑设计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0.5分,具有建筑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设计其他主要人员: ①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0.5分,具有结构设计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结构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②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0.5分,具有给排水工程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给排水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③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技术职称得0.5分,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④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0.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⑤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①同一人员岗位不得重复,若同一人员提供多个不同级别职称证的,以级别高的职称证计分;②须附人员相关证书;注册类证书(若资格证书正在开展或未开展注册执业工作的除外)须同时提供相应的网络截图(注册证书信息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③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人员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施工人员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
现更正为: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人员配备 (12分) | 1、施工人员配备(4分)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设计人员配备(8分) (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得1分,具有建筑设计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0.5分,具有建筑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设计其他主要人员: ①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结构设计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0.5分,具有结构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②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0.5分,具有给排水工程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给排水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③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0.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①同一人员岗位不得重复,若同一人员提供多个不同级别职称证的,以级别高的职称证计分;②须附人员相关证书;注册类证书(若资格证书正在开展或未开展注册执业工作的除外)须同时提供相应的网络截图(注册证书信息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③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人员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施工人员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由中标人自行选择;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银行保函************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注意事项:履约担保应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则视为放弃中标。
民工工资保证金:发包人及承包人须无条件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标准提交与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缴纳)采用现金或保函的形式均可。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暂定合同价的10%。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各方责任主体验收通过后30日内,发包人全额无息解冻或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现更正为: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 %。
〔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缴纳履约担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工程设计”、“建筑业”的诚信分值为100分时,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8 %,中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缴纳履约担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工程设计”、“建筑业”的诚信分值为100分的截图,且截图页面需体现截图日期。中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工程设计”诚信分值截图由拟在项目中担任设计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建筑业”诚信分值截图由拟在项目中担任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银行保函************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4)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注意事项:履约担保应在合同签订前缴纳,以保函或保险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履约担保期限应涵盖项目工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则视为放弃中标。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各方责任主体验收通过后30日内,发包人全额无息解冻或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项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应按照各专业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对该项目单价进行重新组价调整。重新组价上浮不超过30%,下浮不设下限,具体执行标准,由建设单位会同专班研究,形成意见上报,由分管市领导开会研究决定。”
现更正为: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项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应按照各专业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对该项目单价进行重新组价调整。”
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按照行业规范要求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照行业规范和发包人要求执行。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审核竣工结算时:(一)项目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或审计意见为准,如工程款超付,施工单位应及时退回。
(二)施工单位递交的工程结算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高估冒算、弄虚作假。若审减率超过5%,按超过部分的10%承担违约金〔违约金=(审减总额*-送审金额*5%)*10%〕。违约金由项目建设单位在清算工程结算款时一并扣除。应按照《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隆府发【2022】10号)的等相关规定执行。”
现更正为: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按照行业规范要求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照行业规范和发包人要求执行。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审核竣工结算时:(一)项目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或审计意见为准,如工程款超付,施工单位应及时退回。
(二)施工单位递交的工程结算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高估冒算、弄虚作假。若审减率超过5%,按超过部分的10%承担违约金〔违约金=(审减总额*-送审金额*5%)*10%〕。违约金由项目建设单位在清算工程结算款时一并扣除。(三)根据《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隆府发〔2022〕10号)的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招标投标违规问题,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工程价款结算审定数与中标价(含经审批的合理工程变更)差额较大(超出中标价10%以上)的项目,应当区别情况责令项目建设单位及时上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或者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对审减数额较大(审减率达到20%以上)的项目,应当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隆府发〔2022〕10号)的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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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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