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5年退化草原修复)(1-3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5年退化草原修复)已由******改革局以关于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5年退化草原修复)初步设计的报告批复、海发改发【2025】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6
2.2建设地点: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和盘河村
2.3建设规模: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17万亩,其中柴梁村0.8507万亩,盘河村0.3193万亩,通过补播、施肥、围栏、管护等修复措施进行退化草原修复。
2.4 工期和养护期:工期:185日历天;养护期:740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1标段:修复治理面积3212.81亩;
2标段:修复治理面积4059.45亩;
3标段:修复治理面积4427.91亩。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1-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1-3标段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1-3标段投标,但为保证本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协调、质量及进度,只允许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海原县黎明路
邮编:755200
联系人:妥海东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1-211
邮编:750001
联系人:崔邵楠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5-4011695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