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施工6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0103G******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村局以《关于呼兰区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5〕15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
2.2计划工期: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22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
6标段: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56303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55,112,100.00元;建设地点呼兰区孟家乡双发村、团山村;许堡乡蒲井村、杨美村、周化村、朱井村。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有机肥供应、运输、抛洒等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
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有机肥料登记证(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
注:6标段针对拟采购的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7******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8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17时00分至2025年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现场踏勘不做为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后审条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农村局
电 话:0451-******
招标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呼兰区
联系人:张俊宝
电 话:0451-******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汇智金融企业总部C座7层
联 系人:于志欢
联系电话:045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