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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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64,0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峨城栖镜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补遗文件(01号)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峨城栖镜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修改内容 修改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原文为:“建筑安装工程费:46767.58 万元”。 现修改为:“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50287.73万元”。 修改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协议书”中一、工程概况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原文为:“建筑安装工程费:46767.58万元”。 现修改为:“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50287.73万元” 。 修改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 5.3支付酬金第三次付款原文为:“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应监理服务费按照实际完成工程价款/中标建安工程费*中标监理服务费*80%计算后支付。” 现修改为:“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竣工测绘建筑面积*10.5 元/m2*(中标价/招标控制价)*80%。” 修改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 5.3支付酬金第四次付款原文为:“结算评审后:结算评审后,对应监理服务费按照实际完成工程价款/中标建安工程费*中标监理服务费*97%计算后支付。” 现修改为:“第四次付款: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至竣工测绘建筑面积*10.5 元/m2*(中标价/招标控制价)*97%。”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 2025 年 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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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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