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色达县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和水利水土保持站色达县翁达水利工程渠系配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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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3栋1单元4321
1、项目名称:色达县翁达水利工程渠系配套项目
2、建设单位:色达县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和水利水土保持站
3、建设地址:色达县甲学镇、翁达镇、杨各乡、旭日乡、霍西乡、大章乡、克果乡
4、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
5、公示起始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9日(二十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