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为 2024 年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工程 内容:交安工程为新建波形护栏、设置单柱式交通标志、道口标柱、 凸面镜、警示墩、减速带;路面工程为对 Y283 线 K0+000-K2+000.224 路段的部分破损路面进行凿除、渣土外运、连接钢筋施作、浇筑20cm 厚 C30 混凝土路面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2、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
3、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4、环保目标: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严控工地扬尘污染,全面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抑尘措施,严格按照《长沙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相关标准,对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场地硬化、洒水降尘、覆盖措施、现场管理等方面加大扬尘污染管控,控制常态化巡查计划,定期对在建工地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5、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见本磋商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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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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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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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组织履约验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要求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验收报告是作结算送审和项目付款的必要凭证。
2、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3、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付款人:******人民政府
2、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 3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 30%;竣工 验收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 30%, 即付至 60%;剩余 4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 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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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