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已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公路发展中心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公路发展中心关于G324线K2090+400~K2100+000段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百路养函〔2025〕1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第二批国家公路危旧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资金及2025年广西普通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配套资金安排,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 。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公路发展中心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实施桩号为G324线K2090+400~K2100+000,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段总长9.60公里。 2.2建设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G324线K2090+400~K2100+000路段。 2.3招标范围:G324线K2090+400~K2100+000段灾害防治工程 ,包括路基、路面、排水、防护、边坡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如下:(一)路基挖方:11372立方米;(二)新增C20混凝土截水沟、边沟、急流槽:380.3立方米/566.3米;(三)路堑挡土墙:584.6立方米;(四)主动防护网:5136平方米;(五)清理浮石:1027.2立方米;(六)挖方边坡锚杆格梁防护:5042平方米/105米;(七)重铺及新增路面:300平方米;(八)1-4.0×2.5盖板涵:24米/2道。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本工程批复预算资金为495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445万元,第二部分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万元,第三部分养护工程其它费48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如无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仅具备有效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分包给具备实施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企业。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资质查询”中的公路养护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完全一致。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具有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 2020年5月1之后)成功完成过一个200万元(或以上)公路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或成功完成过一个400万元(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基工程。 【注:(1)公路工程包括公路新建、公路改扩建、养护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必须包含路基工程;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2)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可以查询,并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除“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合同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外(如有分包请提供),投标人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合同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
4.评标办法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4日 00:00 时至2025年07月24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5日 09:00 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bs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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