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4
二、合同名称:彭州市第二办公区综合运维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N************
四、项目名称:彭州市第二、第四办公区综合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事务中心
地址:彭州市天彭镇金彭东路81号
联系方式:******002
******有限责任公司
******居汇城中心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其他服务 | 1(项) | ¥1,588,000.00 | ¥1,588,000.00 | 设施设备维养服务要求:①.道路设施及房屋维养:供应商负责办公区内道路、停车场等区域的公共硬件设施运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应齐全、规范。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房屋维养制度,定期对办公区内的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包含但不限于:对内部墙体(通道、门厅、地面、天棚等)进行日常维养,对楼梯间墙面、扶手、踏步进行日常维养,对房屋内部门、窗等进行日常维养,对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修复。供应商在开展道路及房屋维养相关服务时,应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如采购人有其它房屋维养安排,供应商应及时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跟进。②.给排水系统维养: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给排水系统维养制度,定期对办公区内的给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养护,包含但不限于:定期检查水龙头、阀门以及排水管道,确保开关阀门正常开关、水管道密封性良好,防止漏水和意外浸透,如出现漏水情况应及时处理,避免影响房屋结构和周围环境;定期检查排水管道,每年至少在雨季前对公用雨、污水管道疏通1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定期检查沉淀池和隔油池情况,防止堵塞和污染,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检查化粪池情况,每半年至少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定期检查水泵、水箱等设备,确保正常运作,防止突发故障。供应商在开展给排水系统维养相关服务时,应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如采购人有其它给排水系统维养安排,供应商应及时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跟进等. |
合同金额: 1,5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01日至2026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彭州市第二办公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事务中心
2025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