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要求,土壤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予以公示。
******中学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二、公示内容:
******中学建设项目地块
(2)地块面积:根据地块界址点成果,调查地块面积为41871.60m2。
(3)地理位置:昆明市盘龙区东三环路与景泰街交叉口西北侧约560m处,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2.******4°,北纬25.******8°。正门坐标102.******1°,25.******4°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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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建设项目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7)结论:本次调查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进行调查地块的污染识别,根据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多种方式的成果相互印证,确定了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使用过程中土壤受影响程度较小,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污染物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利用过程中******中学建设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三、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