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仔猪繁育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仔猪繁育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伊克乌素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伊克乌素村,项目引进两元杂交基础母猪2400头,年繁育出栏三元杂交仔猪54572头。
二、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基本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伊克乌素村
邮编:016107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经理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 邮编:017000
******街道吉劳庆北路昊远国际广场四号1号楼-11层-1122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邮寄到建设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