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委员会2025年度病媒生物防制药品及消杀劳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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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解财磋商采购-2025-3 | |||||||||||||||
******委员会2025年度病媒生物防制药品及消杀劳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6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6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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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焦作市解放区建成区(不包含北部山区)约31平方公里管辖范围内的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5.2服务范围:东至与山阳区交界处,西至与中站区交界处,南至与高新区交界处,北至影视大******居民楼院、市场、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雨污水井、废品收购站、拆迁场地等公共区域“四害”防制设施建设、设置和消杀工作,并负责按标准设置、修缮、更新毒饵洞,以及区卫健委指定及其它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和季度消杀验收(包括要求承担消杀设备、专业人员、消杀药品、防制知识宣传、培训、行业消杀指导和公益性服务等)。除“四害”标准达到国家病媒生物防控C级及以上标准,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巩固工作,确保合格。 5.3突发应急事件环境消杀。 5.4区卫健委指定及其它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和季度消杀验收(包括要求承担消杀设备、专业人员、消杀药品、防制知识宣传、培训、行业消杀指导和公益性服务等)。 5.5向所服务区域内低保户等困难家庭户无偿提供家庭用灭蟑、灭鼠药等病媒生物药品及技术指导。 5.6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及消杀培训每年不低于2次; 5.7除以上内容外,另需无偿提供防制药械和药品,由区卫健委发放; 5.8.质量:合格且蚊、蝇、鼠、蟑密度常年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及以上。(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有害生物防治/有害生物防制/病媒防制等,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具有《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等级证书》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资格审查将被判定为“不合格”,其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 3.4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不见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1号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1号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请各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请各供应商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5.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北京时间); 6.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焦作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 7.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除电子响应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委员会 | |||||||||||||||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大厦南街 | |||||||||||||||
联系人:常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北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人力资源双创大厦805室 | |||||||||||||||
联系人:商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商先生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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