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基坑支护检测及基坑监测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0106-04-01-315807;2407-440106-04-01-257915;2407-440106-04-01-14486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氮AT******地块、AT******地块(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广氮土地储备项目征地返还村留用地 (广棠路2号);广氮土地储备项目征地返还村留用地(棠东横岭)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基坑支护检测及基坑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基坑支护检测及基坑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51,410㎡,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49,251㎡,总建筑面积(含地下)231,983㎡,计容建筑总面积176,676㎡,地上总面积179,242㎡,地下总面积52,741㎡,机动车泊位1562个。3号地块北半部分与5号6号地块为一层地下室,3号地块南半部分与4号地块为二层地下室。基坑周长总计约1273m,基坑总占地面积约4.30平方米。一层地下室支护深度为5.6m,二层地下室支护深度为9.5m,建筑高度约为80m。 3号4号地块拟建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6m(东侧)、4.1~7.5m(南侧)、8.0m(西侧)和3.9m(北侧);5号6号地块拟建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各方向均为5.0m;除3号地块西侧基坑边线距红线约 5.0~7.0m,其余地块各方向基坑边线距红线均为3.0~4.0m。 | ||
招标内容 | (1)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支护灌注低应变法检测、支护锚索抗拔验收试验、水泥搅拌桩钻芯法检测、喷射混疑土厚度检测、喷射混疑土抗压强度检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其中,3#地块旧支护桩已有抽芯检测报告,是否要做抽芯检测视质监站要求执行。 (2)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坑监测(含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按照GB 50497-201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监测内容)。 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检测与监测服务内容及数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检测与监测范围及内容要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提供依据,满足施工过程需要、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的要求,同时也包括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与监测成果报告。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代为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 3、乙方的检测管理系统应当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联网,乙方需将工程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按时进行传输报送并做好报送工作,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上述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甲方、代建单位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其他检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乙方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乙方可委托经甲方同意且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实施检测工作,但检测方案及检测报告应能满足甲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并应能通过工程所在地行政区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同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限:从乙方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结束后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注:具体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36.3443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与基础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与基础检测)。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与基础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8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1个月(2025年03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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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16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16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16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3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谢工、赖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集团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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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东3456号地块基坑支护 - 250326 - 改出土口位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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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0016-******144156.G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