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2025-262279
二、合同名称:******公安局柜式空调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D-2025-195642
四、项目名称:******公安局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草场镇宁水路1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米易县沃宏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攀枝花市米易县河滨路183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空调机 | 1(项) | 5198.00 | 5198.00 |
合同金额: 5198.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壹佰玖拾捌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空调机 | 1(项) | 5198.00 | 5198.00 |
合同金额: 5198.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壹佰玖拾捌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九、验收组成员:林杰伟、彭国丽、毛太宁、杨海
十、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公安局
2025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