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有限公司 受******办事处委托采用 邀请招标 方式组织 沙县区沙溪以南向莆铁路至罗布路周边新村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请接到邀请函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沙县区沙溪以南向莆铁路至罗布路周边新村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设计
二、招标编号:信乃诚沙采【2025】005号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3特定条件:根据闽财购[202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若未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2、采购文件领取地址:******有限公司(沙县凤岗新城西路19-2号)。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领售。
4、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
七、投标保证金:
1、提交金额: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元)。
******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采购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
九、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十、以上如有变更,******有限公司将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8000/#/home)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邮编:365050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凤岗新城西路19-2号,邮编:365050
联系人:小周 电话:******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银行账号:************1064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信乃诚沙采【2025】005号)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帐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4、投标人应在2025年5月12日17点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价金额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沙县区沙溪以南向莆铁路至罗布路周边新村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设计 | 1项 | 36.24万元 | 7200元 |
注:
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