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颍泉区2025年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颍泉区2025年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二、项目编号:FY2025SL0014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5年4月17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本项目未要求提供业绩及证明材料,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①单位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项目详细信息包括对时间年限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 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②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其所在项目担任岗位以及对类似项目(如要求)指标的要求,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 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2.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中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应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项目详细信息包括对时间年限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 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按现行阜阳市相关规定执行进行缴纳(如需缴纳),中标人在******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5年4月23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