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内容1.采购需求:完成红塔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对红塔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进行调研、分析及项目规划,从而为红塔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起到指导性作用,并编制项目规划提交给采购人。同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前期调研:对红塔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现状进行实地勘察、数据采集及问题诊断。(2)规划编制:包括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路径、资金测算、保障措施等内容。(3)专家论证:邀请行业专家、相关部门及群众代表参与评审,确保规划科学性、可行性。2.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相关成果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等。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规划方案的编制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或考核标准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完善形成成果文件,作为该成果的验收标准(成果装订成册文件数量及电子版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三、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安排专业团队负责项目实施,指定项目负责人同采购人保持密切沟通,按照采购人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2、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应予以保密,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采购人的业务机密。3、项目实施期间,接受采购人指导、检查和督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遵照采购人所提出的意见、要求,及时作出相应的工作调整和安排。4、采购人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给成交供应商使用的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为己方或任何第三方利益使用有关知识产权信息。5、成果文件须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出具,出具的成果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等。6、成交供应商应明确本工作的总负责人(1人),并明确该项目的具体项目组人员(至少3人),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及工作组成员。采购人认为负责人员无法胜任本项工作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原同等条件5日内进行更换,并报采购人批准。四、付款方式: 按双方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服务周期:90天
报价方式:价格
:2025-04-27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报名结束时间:2025-04-27 00:00:00
发布时间:2025-04-23 15:18:27
采购编号:YNYXC************132
采购单位: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允许1家中选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咨询范围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