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规(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T-GC-******-02-01;
2.2项目名称:新汶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规(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位于新泰市翟镇翟良桥北;
2.4建设规模:工程位于新泰市翟镇翟良桥北,占地105亩,现状设计规模为5万m?/d,对现状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在现状厂区内实施,不新征建设用地,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达到7万m?/d,出水水质由现状一级A提高至《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的限值要求,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初沉池+AAO+MBR+臭氧接触池+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换现状粗格栅设备,更新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膜格栅,现状氧化沟改造,更新MBR膜池、加药间、臭氧接触池、臭氧发生间、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等建构筑物。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8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不划分标段。
2.9监理最高限价:698679.15元(最高监理费费率为0.55%)。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山东省外企业须通过省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5年04月23日起至2025年05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滨湖新区
联 系 人:袁科长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
街道舜泰北路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A座2102
联 系 人:段经理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段经理 联系方式:******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建设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