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消防梯工程施工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M************)由******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潮州人保”)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消防梯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消防梯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工程。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6工程地点:广东省潮州市。
2.7项目金额:人民币506026.5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3393.37元,暂估价7200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估价为非竞争性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例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注:只需提供上述期间其中一天,最终以招标代理在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xinyongfuwu/?navPage=5
3.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即可。
3.10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注:1.工程施工资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需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拟派专职安全员要求: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00时至下午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访问“人保e采”外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网上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02;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2,服务QQ:******16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9时3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纸质备用)和线上(电子版)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备用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8号人保大厦9楼会议室;同时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与纸质备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开标地点: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8号人保大厦9楼会议室/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见广咨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场地安排)。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8号人保大厦
联系人:方春丽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人:罗工、欧工、李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附件一: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11 | ******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