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Z50750FW******
******医院电梯维保运行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139号2栋13层1号
成交金额:284000.00 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电梯维保运行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田春雷(组长)、高春艳、马云龙(采购人代表)
******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进行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278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爱婴大街998号
联 系 人:孔老师
电 话: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1-******转3011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1-******转30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医院电梯维保运行服务
项目编号:ZZ50750FW******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4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磋商及评审方法
第四部分 采购人需求
第五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50750FW******
******医院电梯维保运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800.00元/年
最高限价:289800.00元/年
采购需求:电梯维保运行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3年,按“1+1+1”模式逐年签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消防员电梯)”应具有B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2)项目至少需配备2名特种作业(电梯作业)维修人员,维修人员须经过相关工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梯修理)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定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医院官网上公布,其他网址媒介转载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爱婴大街998号
联 系 人:孔老师
电 话: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1-******转3011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1-******转301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A、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项目编号 |
ZZ50750FW****** |
2 |
项目名称 |
******医院电梯维保运行服务 |
3 |
包组情况 |
共1包 |
4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5 |
采购资金预算金额 |
289800.00元/年 |
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7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8 |
评标方式 |
现场评标 |
9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0 |
现场踏勘 |
否 |
11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 |
12 |
响应文件递交 |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定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13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4 |
响应文件要求 |
每采购包纸质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U盘或光盘形式,电子版须可读取)。 注:如供应商将最后报价与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该最后报价磋商小组不予认定。 |
15 |
中标候选人推荐家数 |
3 |
16 |
中标供应商确定 |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 |
17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8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进行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
20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0.5万元人民币。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6时前以单位名义,从供应商的账户将足额保证金汇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注1: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转账。 注2: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银行信息(人民币账户)如下: ******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户 ******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1 行 号:******0028 |
21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一)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二)响应文件应按规范格式编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须采用胶印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按要求装订的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22 |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
正本、副本及电子版统一包封在一个外包封中。封套上至少标明如下字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注:如供应商将最后报价与响应文件包封在同一外包封内的,该最后报价磋商小组不予认定且不予退还。 注:本项目对密封的包封材料及密封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包封牢固,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散开,漏出投标(响应)报价等关键投标(响应)信息。投标(响应)文件有漏缝(口)但未散开、未漏出投标(响应)报价等关键投标(响应)信息的,符合密封要求,予以接收。 |
23 |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 |
- |
B、说明
1、委托
授权代表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2、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C、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最小单位为人民币元。
2、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包括: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注: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学生证或毕业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报价
(一)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为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磋商报价分两次,即初始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及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且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
(三)具备初始报价,方有资格做第二次报价。
(四)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五)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将作为其最后报价。
(六)供应商应注意本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报价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本文件的要求。
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二)响应文件应按规范格式编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须采用胶印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按要求装订的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存在下列任意一条的,则响应文件无效:
(一)任意一条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要求的;
(二)非★条款有重大偏离经评审专家认定该服务内容无法满足竞争磋商文件需求的或明显不符合竞争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的;
(三)单项商品报价超单项预算的。
注:本项目评审条款中有特殊情形的,以评审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6、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一)非★条款有重大偏离经磋商小组专家认定无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
(二)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三)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价、应答的,还将移交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四)所报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的需经磋商小组确定后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
(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公章的;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九)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十)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十一)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
(十二)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应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磋商依据,不得接受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7、供应商禁止行为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二)成交人在磋商结果产生后放弃成交;
(三)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提出质疑;
(一)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活动基本条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义需要澄清,或认为技术参数中存在排他性和不合理条款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磋商前如供应商未提出书面质疑,视同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要求。供应商对磋商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有疑义须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或多次质疑将不予受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
2、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
3、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
4、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
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
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五)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
代理机构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进行网上公示,推送省级信用平台;报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第三部分 磋商及评审方法
一、磋商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磋商;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1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4.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8、废标(终止)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形除外;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9、定标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
非联合体 |
10%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核实价×(1- 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供应商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xwqy.gsxt.gov.cn/)对供应商和核心设备制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4)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的,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及企业性质进行核查,
请报价供应商提供(A)、(B)、(C)的登录名和密码:
******大学生的,学生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
******大学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
(C)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大学生必须为控股股东。控股情况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E)各项查询结果需打印并由磋商小组签字。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如供应商不具备入围资格,应书面告知未入围的供应原因并要求其签字确认收到告知书。(详见后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2.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5.综合评分(详见后附表3:详细评审表)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汇总、排序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上述相同的,按照提供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材料的数量进行排序;以上均相同的属于保护环境、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优先。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方法和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供应商。
(二)如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当场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其他任何形式的回复无效。
(三)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代理机构负责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直接上报黑龙江省财政部门。
五.合同的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和承诺文件均是政府采购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四)采购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
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项 目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
采购文件提供的承诺格式仅供参考, 具体承诺格式、内容或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确定、编制并承担责任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消防员电梯)”应具有B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7 |
项目至少需配备2名特种作业(电梯作业)维修人员,维修人员须经过相关工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梯修理)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8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
供应商可不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
|
9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
采购文件提供的承诺格式仅供参考, 具体承诺格式、内容或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确定、编制并承担责任 |
10 |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
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
2 |
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
1.明确所投标的的服务内容; 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
4 |
商务条款 |
审查供应商出具的“满足本项目所有商务条款的承诺书”,后附格式,不得更改,且进行单位盖章”。 |
5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是否雷同 |
******委员会认定,雷同的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
7 |
其他要求 |
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
附表3:详细评审表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80分 商务部分10分 报价得分10分 |
|
技术部分 |
整体服务方案 (35分) |
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包含:1.维保计划;2.维保服务方案;3.维保服务特点;4.配件“三包”内容清单及免费保修内容清单;5.维保安全防护方案;6.文明作业、相关制度;7.维保培训方案。 以上7项完整、合理、可行的每项得5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有缺陷的扣3分。 缺陷是指: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 |
管理服务方案 (15分) |
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管理服务方案,包含:1.服务标准;2.服务时间;3.服务定位;4.实施方案;5.服务管理理念。 以上5项完整、合理、可行的每项得3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有缺陷的扣2分。 缺陷是指: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 |
|
维保应急预案 (12分) |
1.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如下方案:1.针对电梯可能发生的无法预见的突发性事故,提供健全的应急预案;2.针对本项目提供抢修、急修服务方案;3.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值班管理制度。 以上3项完整、合理、可行的每项得3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有缺陷的扣2分。缺陷是指: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 2.另外,承诺提供400或800免费应急服务的得3分,需提供用户协议等佐证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8分) |
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完整、合理、可行的得8分,所提供的措施中有缺陷的扣4分。 缺陷是指: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 |
|
专业人员配置 (8分) |
1.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取得职称资格证书五年以上的管理人员,每提供一名人员的相关材料得3分,最多得3分,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2.除去本项目驻场的两名工作人员外,每额外提供一名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梯修理)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相关材料的得1分,最多得3分,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3.具备以下证书之一的特种人员(电工作业证书、高处作业证书、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每提供一名人员的相关材料得1分,最多得2分,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以上人员材料需提供招标文件下发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缴纳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
|
业绩能力(2分) |
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有单份维保合同台量达到50台以上的电梯维护、保养业绩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上述项目要求为电梯维保项目,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服务承诺(10分) |
1.针对维保时效、到场时间、故障频率等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承诺的得5分。 2.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有明确详细的可行性处罚措施的得5分。 以上承诺格式自拟且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第四部分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现在册使用电梯42部,其中直梯26部,扶梯16部,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序号 |
梯台地点 |
电梯类型 |
电梯品牌 |
数量(台) |
1 |
妇产住院部 |
直梯 |
森赫 |
7 |
2 |
儿童住院部 |
直梯 |
森赫 |
7 |
3 |
门诊 |
直梯 |
森赫 |
7 |
4 |
食堂 |
直梯 |
森赫 |
2 |
5 |
手术室 |
直梯 |
森赫 |
2 |
6 |
行政楼 |
直梯 |
森赫 |
1 |
7 |
急诊 |
扶梯 |
森赫 |
4 |
8 |
门诊医技楼 |
扶梯 |
森赫 |
4 |
9 |
门诊大厅 |
扶梯 |
森赫 |
4 |
10 |
生殖中心 |
扶梯 |
森赫 |
4 |
合计 |
42 |
二、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履行服务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支付: 1期:支付比例50%,第一次验收通过后,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2期:支付比例50%,第二次验收通过后,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合同签订后满6个月进行一次验收,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2期:合同期满后进行第二次验收,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委员会有权要求服务商限时作出澄清说明并提供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器具、劳保用品、备品备件、房租、交通、检验费等费用明细),如在限定时间内不能解释并不能提供证明资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医院电梯维保运行服务)
四、技术要求: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派遣不少于2名特种作业(电梯作业)维修人员,提供24小时驻场服务,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的维保服务,服务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修理和加油(免费提供必要的润滑用油及清洁材料),监控易磨损的零部件状态,以确保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需对电梯机房及电梯每日巡视、记录运行状况,同时负责机房、井道、底坑等卫生清洁工作。 |
★ |
2 |
完成服务期内电梯的年检工作并按时取得年检合格证书,并承担年检费、协助办理年检合格证书及其他各项费用。 |
|
3 |
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须向采购人对应管理科室提供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记录维保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方法及结果,维保记录需经签字确认。 |
★ |
4 |
对电梯设备提供24小时服务响应,维保单位接到故障或事故报警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电梯发生困人需1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救被困人员。维保单位如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甲方给予警告一次,如再次发生上述情况则给于维保单位处罚,扣除此台电梯当月维保费的10%,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维保合同。维保人员到达现场后,一般故障要求2小时内排除,如需更换配件须在48小时内完成,投标人承诺故障电梯从报修起至正常运转不超过48小时。 |
|
5 |
有专门人员对现场维保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对底坑、井道和机房做定期检查。 |
|
6 |
如甲方有重要接待,乙方须指派专人驻场,以便解决突发事故。 |
|
7 |
如甲方在技术上有所改进需求时,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技术上的咨询建议服务。 |
★ |
8 |
乙方负责有关紧急解救和处理意外事故方面知识的培训,机房、运行直梯及轿厢内安全标识、相关规定由乙方负责制作、张贴。 |
|
9 |
实施例行维护保养应以不影响采购人正常开展工作的需求为前提,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 |
|
10 |
其它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相关规定执行。 |
|
11 |
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应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的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采购人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
★ |
12 |
需要停梯的,提前2天通知甲方,说明停梯原因、停梯名称、停梯时间及正常运行时间。 |
★ |
13 |
供应商每年须为每部电梯提供正规保险公司保费不低于100元电梯责任险。 |
★ |
14 |
在乙方维保过程中,更换的配件必须为原厂未拆封且带有合格证的配件,并免费安装调试。500元以内配件和消耗品(详见附件《免费更换配件清单》)由维保单位免费提供,若出现单件大于500元的维修配件,先由甲方询价,若乙方认同甲方维修配件报价,则由甲方托付乙方采购与安装,不额外收取人工费,配件费用服务期结束后统一按维修材料结算。 |
|
15 |
甲方仅为特种作业(电梯作业)维修人员提供住宿条件。 |
★ |
16 |
结算时,甲乙双方需共同确认维保具体梯数。正常运行维保的电梯正常结算(成交金额除以电梯数量(即42部)),不常运行梯或不运行电梯仍需保养,按单台维保价格的30%进行结算。 |
附件:免费更换配件清单
直梯免费更换配件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品牌 |
1 |
门机皮带 |
条 |
森赫 |
2 |
涨紧轮开关 |
个 |
森赫 |
3 |
减速磁感应开关 |
个 |
森赫 |
4 |
限速器开关 |
个 |
森赫 |
5 |
操纵箱锁 |
套 |
森赫 |
6 |
机械外开门锁 |
套 |
森赫 |
7 |
门联动钢丝绳 |
捆 |
森赫 |
8 |
到站钟 |
个 |
森赫 |
9 |
双稳态开关 |
套 |
森赫 |
10 |
整流桥 |
个 |
森赫 |
11 |
稳压电源 |
套 |
森赫 |
12 |
三项熔断器 |
块 |
森赫 |
13 |
厅门靠轴轮 |
个 |
森赫 |
14 |
控制柜锁 |
套 |
森赫 |
15 |
召唤盒电锁 |
套 |
森赫 |
16 |
厅门重锤钢丝绳 |
捆 |
森赫 |
17 |
滑块 |
块 |
森赫 |
18 |
靴衬 |
个 |
森赫 |
19 |
油杯 |
个 |
森赫 |
20 |
外呼上下按钮、内呼开关门、楼层数字键 |
套 |
森赫 |
21 |
井道照明 |
个 |
森赫 |
22 |
接触器 |
个 |
森赫 |
23 |
辅助触头 |
个 |
森赫 |
24 |
厅门门锁触点 |
个 |
森赫 |
25 |
抱闸检测开关 |
个 |
森赫 |
26 |
监控线 |
捆 |
森赫 |
27 |
监控摄像头 |
个 |
森赫 |
28 |
横流风扇 |
台 |
森赫 |
29 |
轿厢照明 |
个 |
森赫 |
30 |
层门挂板轮 |
个 |
森赫 |
31 |
层门偏心轮 |
个 |
森赫 |
32 |
层门机弹簧 |
个 |
森赫 |
33 |
层门机械锁 |
个 |
森赫 |
34 |
层门钩子锁 |
个 |
森赫 |
35 |
层门地坎 |
个 |
森赫 |
36 |
层门导靴 |
个 |
森赫 |
37 |
限位开关 |
个 |
森赫 |
38 |
行程开关 |
个 |
森赫 |
39 |
夹绳板 |
个 |
森赫 |
40 |
门刀 |
套 |
森赫 |
41 |
平层开关(光电) |
个 |
森赫 |
42 |
电源板/抱闸模块 |
块 |
森赫 |
43 |
主交流接触器 |
个 |
森赫 |
扶梯免费更换配件清单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品牌 |
1 |
扶手滚轮 |
个 |
森赫 |
2 |
静电刷 |
个 |
森赫 |
3 |
裙板刷端座 |
个 |
森赫 |
4 |
裙板刷 |
个 |
森赫 |
5 |
扶手保护 |
个 |
森赫 |
6 |
梯级轮 |
个 |
森赫 |
7 |
梯级导向件 |
个 |
森赫 |
8 |
梳齿板 |
个 |
森赫 |
9 |
限位开关 |
个 |
森赫 |
10 |
梯级下照明 |
个 |
森赫 |
11 |
继电器 |
个 |
森赫 |
12 |
钥匙开关 |
个 |
森赫 |
13 |
急停按钮 |
个 |
森赫 |
14 |
开关电源 |
个 |
森赫 |
15 |
插座 |
个 |
森赫 |
16 |
辅助触点 |
个 |
森赫 |
17 |
检修灯 |
个 |
森赫 |
18 |
航空接插件 |
个 |
森赫 |
19 |
接油盘 |
个 |
森赫 |
20 |
测速感应器 |
个 |
森赫 |
21 |
SD卡 |
个 |
森赫 |
22 |
急停按钮挡片 |
个 |
森赫 |
23 |
过载继电器 |
个 |
森赫 |
24 |
接灰盘 |
个 |
森赫 |
25 |
旁路开关 |
个 |
森赫 |
26 |
上下机舱防护板 |
个 |
森赫 |
27 |
盖板提拉组件 |
个 |
森赫 |
28 |
主机防护罩 |
个 |
森赫 |
29 |
静电轮 |
个 |
森赫 |
30 |
扶手带测速轮 |
个 |
森赫 |
31 |
集水槽盖板 |
个 |
森赫 |
32 |
导轨支架 |
个 |
森赫 |
33 |
检修插座 |
个 |
森赫 |
34 |
端子排 |
个 |
森赫 |
35 |
梳齿照明 |
件 |
森赫 |
36 |
钥匙开关 |
件 |
森赫 |
37 |
接线柱 |
个 |
森赫 |
38 |
对射传感器 |
个 |
森赫 |
39 |
小链轮调整组件(通丝,底座) |
个 |
森赫 |
40 |
隔离开关 |
件 |
森赫 |
第五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注:合同条件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内容可自行修改、添加及删减。合同条款不作为本次招标评标依据。最终合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行业最新规定签订。
服务类合同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签 订 地 点 签订时间
甲方经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甲方 项目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年 月 日关于 项目的招投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承诺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
2.乙方响应文件等;
3.乙方书面承诺等;
4.成交通知书。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要求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项目为一采______年的项目,采购结果最多______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乙方供应商资质条件。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1.资金性质: ;
2.合同金额:
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 结算方式: ;
-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
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
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
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归属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情况用于商业用途,如乙方在学术、文化交流及出版物方面需介绍该项目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履约、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
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额 ‰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服务款额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延期付服务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服务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应付服务费用的 %;
- 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银行: |
******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合 同 附 件
服务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
|
|
|
|
|
|
|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
|
|
|
|
|
|
|
|
3、其它具体事项: |
|
|
|
|
|
|
|
|
|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格式》是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请参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全权代表:
电话:
磋商日期:
一、报价书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为此: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报价书(含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2.磋商报价:(大写):每年人民币 。(小写):¥ 元/年 。
3.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随同本报价书递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投标(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8.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电话: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技术偏离及详细配置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内容 |
磋商文件 要求技术参数 |
响应实际技术参数 |
偏离情况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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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章):
日期:
三、满足本项目所有商务条款的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已阅读并充分理解(项目名称)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并在此承诺满足并接受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等所有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日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资格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作为采购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未同时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八、投标保证金
九、小微企业声明函
注: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产品是小微企业的提供,否则无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文件要求,本公司属于法人为(请填写::1、高校在校生;2、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3、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
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高校在校生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加盖公章;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大学生创
新创业优惠政策)。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
(后附相关证明附件)
十一、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如适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管理局的企业。
******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
(后附相关证明附件)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十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十四、最后报价
(本表为最后报价书,不需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可根据需填报内容提前做出准备,报价现场统一发放报价用表)
最后报价书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响应报价(小写) |
响应报价(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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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 |
每年人民币 |
供应商名称: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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