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12000吨/年三氮唑系列产品、6000吨/年二甲基海因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新泰楼德化工产业园现有厂区内
******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二期工程位于现有1#车间内,反应釜、离心机、冷凝器等均依托现有工程,新建一座2000L溶解釜;二期工程建成后可年产三氮唑钠500吨。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卢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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