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市2025年新一轮(6)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普洱市2025年新一轮(6)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0% 自筹 100.0% 贷款 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项目建设总规模297.8238公顷,开发规模296.9290公顷,整理规模0.8948公顷,位于耕地后备资源范围外的面积105.952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96.6091公顷(净面积219.7030公顷),其中坡度级15度以下面积为59.5343公顷,坡度级15度-25度面积为237.0748公顷;(具体的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与总投资以实际为准)。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镇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5-28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资源局(0879-******)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8日18:00时至2025年6月4日18: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普洱市”)(网址:******/#/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刘再权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贺涛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普洱市2025年新一轮(6)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6-04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6-23 08:3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镇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46.8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普洱市2025年新一轮(6)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工作地点位于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周边交通便利,水电充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其他: | 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无需提供的须附情况说明)。3.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涉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的,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3)投标人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提供截止至投标文件上传当天的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4.其它要求:(1)承诺总监理工程师、拟投入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2)投标人须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配备相关专业人员;(3)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相关声明函或承诺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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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