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小学和正村二中功能室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46号-1 | ******小学和正村二中功能室改造)项目 | ******.31 | ******.31 | 是 | ******.31 |
5.2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5.7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10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或公告页面。
3、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可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提出。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