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HDL-202503-ZC07-01(招标文件编号:ZHDL-202503-ZC07-01)
******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车辆维修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越西县东祥小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越西县越城镇西宁路56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越西县东祥小汽车修理厂 | ******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车辆维修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二次) | ******消防救援大队 | 1.采购人获得维修供应商优先服务的权利,随到随修(包含节假日),并在不超过承诺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如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送修单位联系。设置一至二名联络员,建立联络制度,如联络员联系电话有变动,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 2.维修供应商根据送修方出具的“用车报修单”(简称《报修单》),认真检查、核实送修车辆的拟维修和保养项目,情况属实的,加盖维修供应商公章;对检查中发现无需维修和保养的项目,应告知送修单位并在《报修单》中注明;对发现《报修单》所列项目以外问题的,应告知送修单位,经送修单位同意维修并补填《报修单》后,方可实施维修。 3.依据相关标准和维修手册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确定切合实际的维修方案,在征得采购人(送修方)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维修方案因实际情况改变须征得送修方同意),维修竣工后在打印的维修清单上注明详细维修清单明细,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工时及工时费、材料清单及材料费、材料综合管理费、外加工费(如有)、维修总金额等内容,材料综合管理费必须在维修清单中明确单独列出,并通知送修方前来办理车辆交接手续,维修供应商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和维修清单,送修方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及相关资料,若无异议在维修清单上签字确认。 | 1年 | 服务质量满足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等相关规定。经维修方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为: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莫色五日(采购人代表)、陈贵燕、陈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原则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与采购人协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定额9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下浮率:工时费下浮率:7%;材料费下浮率: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新村三组125号
联系方式:的日老师 0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北路4号同德苑商业楼4楼左后侧
联系方式:王女士 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