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公安局
2、采购代理机构: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安局公务车辆燃油服务采购项目
4、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1年(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满意度高,供应商未有违法违纪行为,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合同1年);中标供应商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油品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标准,加油设备计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6、验收方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7、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专用燃油储值IC卡,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将款项电汇至中标供应商账户。
8、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区有加油站点,为采购人提供包括92#汽油、95#98#汽油、0#柴油、-35#柴油加油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油品质量,不停供、不断油,不销售不合格或掺假的油品,不缺斤少两。
二、质量保证:
1、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规定。
2、油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3、加油设备计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不缺斤短两。
4、加油站内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环境整洁。
5、稳定油源渠道,保证不停供、不断油,特殊情况除外。
三、服务要求:
1、为采购人提供专用燃油储值卡、能够按国家规定开具正式发票。 2、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专用燃油储值IC卡,并提供燃油储值IC卡的办理流程及使用方法说明.
3、提供单车核算服务,定期做好车辆加油明细统计工作,保证监督部门、车辆使用单位及时、准确了解加油情况。
4、为采购人车辆加油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绝为单位车辆加油。
5、当油品供应紧张时,必须首先满足单位车辆加油需求。
6、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7、加油站应有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措施,符合加油站的安全标准。
8、本项目允许石油企业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其母公司为同一家石油的多家分公司参与投标按1家计算
9、遇重大灾情或事故现场,24小时为采购人提供槽车到场加油服务。
10、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满意度高,供应商未有违法违纪行为,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合同1年。)
11、受特殊工作需要可全国通用,有连锁加油站,便于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