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现将望都县郑雄鞋材厂年产鞋材500吨、注塑鞋40万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望都县郑雄鞋材厂年产鞋材500吨、注塑鞋40万双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望都县郑雄鞋材厂
(三)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望都镇齐庄村村东95米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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