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川区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4﹞3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级专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大街、陈食、临江、卫星湖等******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恢复重建永川区历年来因暴雨洪涝灾害损坏的堤防(5级)、水库、拦河堰、山坪塘、渠道、人行道、提灌站等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71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14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全阶段设计,含项目可研阶段(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阶段(含初步设计报告、勘察报告、概算书)、招标设计(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含施工图预算)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现场设计代表及后期服务以及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等文件。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总服务期120日历天,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4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报告、勘察报告、概算书),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丙级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273号 | 地址: | 永川区红河中路433号金融时代2号楼14楼 |
联系人: | 吴立方 | 联系人: | 秦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023-******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永川区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422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