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珙县上罗镇代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宜宾市珙县上罗镇 | 742,600.00元 | 83.1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A****** 给料设备 | 岩桂加工厂设备 | 金磊红达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1(批) | 742,6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琴、李裕华、游中炳、赵东、李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2.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银行账号:************9374.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一账号,请供应商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另,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地址: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珙县上罗镇人民路9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6-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3日
相关附件:
珙县上罗镇代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N******************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