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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铁岭市融媒体中心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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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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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铁岭市融媒体中心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铁岭市融媒体中心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广播频道开设专题节目宣传交通工作政策、重点内容、早高峰路况、成果展示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0,000.00元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辽宁省财政厅采购处拟文2014年9月23日印发的“《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申请条件,第5款新购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第7款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第9款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铁岭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南环路6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11-14 2024-11-21(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吴利华;罗漫;付雪梅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于洋

联系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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